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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下班時候摔倒算不算工傷?

工傷賠償 閱讀(2.28W)

一、員工下班時候摔倒算不算工傷?

員工下班時候摔倒算不算工傷?

這種情況屬於工傷,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待遇。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如果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摔傷的、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摔傷的、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導致摔傷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三個型別,分別是一般工傷醫療待遇,因工緻殘待遇以及因工死亡待遇。工傷期間的停工留薪期工資是由用人單位支付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可申請延長,不超過12個月,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定殘後停發,此期間單位不可解除勞動合同。

二、臨時工受工傷如何賠償?

臨時工與正式合同工都享有同等的權力,索賠方法如下: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賠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三、工傷糾紛怎麼解決的?

不同型別的爭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或者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或者對單位工傷保險繳費率不服有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糾紛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3、對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鑑定結論有爭議的,可以申請複查。對複查鑑定不服的,可自收到複查結論之日起,在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勞鑑委申請再次鑑定。

工傷賠償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可以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或者糾紛雙方不願意調解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一般是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實際工作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由其對雙方之間的工傷賠償糾紛進行裁決。對於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受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員工下班時候摔倒算工傷,臨時工工傷和正式工工傷的賠償是一樣的,根據司法機構鑑定的不同傷殘等級,獲得不同的賠償,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誤工費,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護理費,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伙食補助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