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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怎麼調查對方財產?

財產分割 閱讀(1.87W)

一、夫妻離婚怎麼調查對方財產?

夫妻離婚怎麼調查對方財產?

離婚時,查對方財產的方式:

1、一般情況下,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當事人或律師均無法直接到銀行申請查詢,只能由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至銀行調取;

2、可以在取得對方銀行卡資訊,如卡號、開卡人姓名等之後,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法院調取證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時轉移銀行存款怎麼辦?

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並且知道相關儲蓄資訊的情況下,擅自將存款以現金取出,(以銀行轉賬方式取會留有流向痕跡),口頭上聲稱該款已用於生活日常開支,實際另存銀行或以他人名義另存銀行。處理方式: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調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賬戶的申請的,在一方聲稱取的錢全部用於生活開支進行辯駁時,可考慮:

1、存款取出的時間,時間長短決定了消耗數額,以及取款的動機。

2、存款取出的數額,鉅額的存款不會在短時間內消耗殆盡。

3、一方平時正常的生活開支及相關證據,用於反駁和抗辯。

4、其他相關事實以及證據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開支情況以及另一方資金流金情況。

三、夫妻離婚的方法是什麼?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法包括:

1、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2、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於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3、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後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離婚只要涉及到有對方的財產,那麼就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分配,如果要調查對方的財產,那麼就只能走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前提一定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同時還需要符合法律的規定,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