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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以後怎麼購買工傷保險

工傷糾紛 閱讀(1.83W)

一、參加工作以後怎麼購買工傷保險?

參加工作以後怎麼購買工傷保險

公司應該在建立勞動關係的一個月之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按月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含工傷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型別、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工作保險只有在單位上購買,不能單獨購買,以個人名義繳納時可以只辦理養老和醫療兩種。

二、不購買工傷保險就不能享受工傷待遇了嗎?

沒有參加工傷保險,不影響工傷職工應當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只不過參保的是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共同支付;沒有參保的由均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三、申請工傷保險待遇需攜帶哪些材料?

(1)用人單位需提供《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病歷原件及影印件、發票原件、事故當事人身份證影印件、住院醫療費用匯總清單、住院醫療藥品彙總清單;

(2)轉外就醫需提供工傷職工身份證影印件、醫療機構出具的轉院證明經社保處同意後前往治療;

(3)假肢、義眼、鑲牙和代步等輔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輔助器具》審批表;

(4)職工因工死亡的,還需提供死亡證明,供養親屬戶口本、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供養證明,就讀證明,供養親屬開戶銀行賬號(工商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供養親屬撫卹金審批表;

(5)交通事故工傷的還需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需提供《勞動能力鑑定書》。

(7)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需提供《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影印件、《勞動能力鑑定書》影印件、事故當事人身份證影印件、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原件(須事故當事人簽字同意)。

對於職工來講,如果跟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不是勞動關係,類似於只是勞務關係的話,以個人身份是沒辦法購買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僅限於勞動關係當中,而且是公司必須要給員工購買的社保。公司不買工傷保險的,也不影響職工享受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