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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標準是什麼?

工傷鑑定 閱讀(2.14W)

一、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標準是什麼?

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標準是什麼?

工傷級別鑑定標準就是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二、各等級定級原則

一級: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或無生活自理障礙。

五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七級:器官大部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三、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應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應提交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工傷認定決定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的政策、法規的規定,確定職工受傷或者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範圍,是否符合工傷的基本條件的書面決定。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是指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到工傷保險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過程中,由醫院記載的有關工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據此審查工傷職工的傷情是否處於穩定狀態,能否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綜上,工傷鑑定是勞動能力鑑定所依據的的尺度和明確工傷職工傷殘等級的標準。在十個級別中,符合標準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