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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程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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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程式是怎樣的

在我們實際的工作中,根據各工種的特徵,有一些是非常容易導致工傷,嚴重致殘的,其實傷殘主要由於兩種原因造成。一種呢,就是我們在工作中,導致的工傷。

導致的殘疾另外一種呢,在社會交通大環境下由於交通事故引起的當事人的身體的殘疾。但是這個鑑定傷殘的等級如何確定,走那些程式根據我國法律還是有一些法定的程式。那麼都有哪些法定程式呢,我們給大家整理了一下。首先呢如果導致了傷殘的。

我們可以向傷殘鑑定單位,提出申請。這個是第一步。在發生工傷和交通事故以後,一般都會去到醫院進行醫學治療,那麼醫院就會出具,診斷證明書。以及對發生事故受傷人員做一個治療。治療過程中會對傷殘進行一個評估並出示一些關於導致受傷當事人殘疾的報告。

在傷殘評定的時候呢,還需要準備:在醫院進行醫療救治期間的,一些病歷還有治療的詳細的記錄。如果說在發生事故的當事人,確認比較嚴重,一定導致傷殘的當事人。當事人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顧的話,還需要準備當事人所在街道派出所以及居委會開具的一些說明材料。

這些都要在評定申請書中說明。如果傷殘者是因為交通事故導致身體殘疾的話,那麼就在醫院的治療結束以後,去國家傷殘評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的評定。

這個傷殘評定的部門,一般都是會在國家政府和公安交通管理機構進行備案過的合法機構。所以說不。綜上所述,就是我們進行評定的一個大致流程,總之就是,發生事故,去醫院進行治療,治療結束,可以出院以後,才會走國家的傷殘評定中心去進行傷殘鑑定的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