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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後結果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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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後結果應該怎麼辦?

勞動者在工作當中有時候難免會因為某些原因發生工傷,這個時候在進行了緊急治療以後,就可以去工傷鑑定機關進行工傷鑑定了。在拿到鑑定結果以後,認為是工傷無誤的,就可以獲得賠償,那麼,工傷鑑定後結果應該怎麼辦?結果又要多久出來?

一、拿到工傷認定結果書後,下一步應該怎麼做?

1、是看鑑定的級別有沒有問題,你要是對鑑定結論(級別)不服或有疑義,可以在受到鑑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結論申請。

2、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3、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式。

4、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5、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二、工傷鑑定一般多久出結果

工傷鑑定結果應在員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之後的60日內下達,如遇到專家組出現爭議的情況可延遲30日下達。如單位或受傷職工本人對鑑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初次鑑定:初次勞動能力鑑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癒。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工傷鑑定後結果一般會在六十日以內送達,如果有爭議的,還可以延遲三十日。如果勞動者對工傷鑑定後結果滿意還好,如果不滿意,還可以再次進行鑑定。然後拿著鑑定結果就可以獲得工傷賠償了,至於找誰索取賠償,就要看自己勞動單位有沒有投工傷保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