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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鑑定結果出來後怎麼辦

工傷鑑定 閱讀(1.6W)

工傷傷殘鑑定結果出來後怎麼辦

生活中,對於任何人來說,擁有一個好的身體是最重要的。不管在生活中還是工作當中,無論如何都需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儘管現在工傷這樣的事情比較少見,但是大家還是有必要了解一下與其相關的事宜。其實,工傷以後,大家肯定要去做傷殘鑑定,那麼,工傷傷殘鑑定結果出來後怎麼辦?

工傷傷殘鑑定結果出來後怎麼辦?

一、核對鑑定結論

看鑑定的結論有沒有問題,你要是對鑑定結論(級別)不服或有疑義,可以在受到鑑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結論申請。

二、估算賠償數額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

三、處理賠償事宜

1、用人單位服從工傷認定

勞動者可以進行兩級鑑定,勞動能力等級鑑定。社保基金支付部分按行政支付出現要求支付,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待遇,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遭受拒絕,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不服仲裁結果,15日內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不服裁決,30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若法院撤銷裁決,勞動者在15日內提起訴訟。之後經過一審、二審後獲得工傷賠償。

2、用人單位不服工傷認定

勞動者可以在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經過一審二審,得到撤銷工傷認定或得到相關賠償。

可以看出來,在拿到結果以後,當事人需要首先核對一下鑑定的結論,然後估算一下賠償的數額、和用人單位協商賠償的事宜等。總之,就是拿到結果以後,要儘快的和用人單位針對賠償的事宜展開協商。其實,做鑑定的意義之一就是要讓用人單位為自己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