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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頭不屬於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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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頭不屬於工傷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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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頭本人不屬於工傷嗎

是否屬工傷,首先從看是否構成勞動關係。認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一般應符合以下條件: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主體資格合法;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

3、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具有行使工資、獎金等方面的分配權利,用人單位支付報酬的方式多以工資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規律性;

4、勞動者付出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勞動者的勞動力具有用人單位生產所必備的生產要求的性質;

如果私人包工負責人是發包單位的職工並屬於合法承包者,其工傷待遇由發包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如果私人包工負責人與發包單位沒有勞動關係而只訂立了經濟承包合同,若經濟承包合同中對其工傷問題有明確約定,則按照合同執行;若經濟承包合同中對其工傷問題沒有約定,則由其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