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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是誰?

高溫補貼 閱讀(2.12W)
深圳市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是誰?

一、深圳市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是誰?

深圳市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是:露天工作者,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非露天工作者,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深圳高溫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若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從6月起,深圳市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給高溫作業勞動發放高溫津貼,今年發放標準和往年一樣,仍為每人每月150元。違規用人單位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二、企業高溫補貼怎麼發放?

(一)發放的物件

(1)露天工作者,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

(2)非露天工作者,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二)發放的內容和專案

關於高溫補貼怎麼發的問題,一直有一個爭議,到底高溫補貼發什麼,是發現金還是發購物卡之類的可替代的物品。

高溫補貼只能是現金支付,且必須是工資以外的支出。用工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以外另行支付。

(三)發放的形式

目前,北京、浙江、江蘇等地採用的是“按月發放”模式,規定在6月至8月間,用人單位必須每月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一定數額的高溫補貼。而上海、重慶、河南等地則多采用的是“按天發放”的模式。

(四)發放的金額

檔案規定的都是企業應該執行的最低標準,企業不能將其視為統一的標準,而應當根據自己生產經營的實際特點和具體條件發放,相應提高高溫季節補貼標準,並通過民主協商合理確定具體細節,無論最終發放的形式如何,都應事先向職工說明。

(五)發放的時間期限區間

高溫補貼全稱為“高溫季節補貼”,言下之意,就是隻在高溫季節發放。從上海的情況看,一般把6月至8月作為高溫季節,但隨著全球暖化,高溫天日益增多,傳統意義上的金秋九月有半個月加入了“戰高溫”的行列。

深圳市的勞動者在如果在夏日的高溫時期需要正常工作的,每個人每月都能領取到150元的高溫費,如果按照天數計算的,每個月可以領到不低於6.9元的高溫補貼費。法防高溫補貼費是國家對勞動者的一項額外的保護措施,各省市地區都必須要嚴格的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