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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溫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高溫補貼 閱讀(3.21W)

天津高溫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夏季高溫炎熱,國家為在外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特地制定出高溫補助津貼,對辛苦的城市建造者們提供更全面、優質的保障。由於各個省市的炎熱程度、持續時間等都不一樣,所以對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各有不同,今天小編重點說一下天津高溫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一、發放標準:5265÷21.75天×12%=29元。

二、計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1.75天×12%;

為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維護勞動者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規定,現就在我市範圍內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溫天氣是指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釋出的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含35℃)的天氣。

二、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三、建立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釋出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高溫津貼日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元。同時,建立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實行高溫津貼與職工平均工資掛鉤辦法。

四、高溫津貼按日計算、按月發放,並納入工資總額。

五、高溫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

六、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作業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加強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實現企業安全生產。

天津高溫費的發放標準是根據當地部門科學合理制定的公式發放的,並要求用人單位將其納入工資中,但是高溫津貼是按日計算的,和工資的計算時間不同。另外高溫津貼是勞動者自身應當享受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部門是不能隨意剋扣的,如有這樣的現象出現,一定要對其舉報投訴,甚至走入訴訟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