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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高溫費發放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高溫補貼 閱讀(1.87W)

廣州高溫費發放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我國工作的行業比較多,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坐在空調房間裡面工作,有的工作不得不在室外工作,而且在炎熱的夏季也必須在室外工作,對於這些高溫室外的工作者,我國規定應該按時的發放高溫補貼,我國需要發放高溫補貼的城市比較多,這裡主要介紹一下廣州高溫費發放標準2017年的相關內容。

一、廣州高溫費發放標準2017

1、發放時間:5個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2、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

二、廣州高溫費發放物件

1、從事露天崗位工作

2、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裡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三、廣州高溫費發放標準2017以外的福利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4、應當發放免費清涼飲料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具體的發放高溫補貼的時間以及高溫補貼的金額以當地釋出的公告為準,在炎熱的夏季,除了必須要發放的高溫補貼以外,用人單位還必須給勞動者其他的福利,經常發放清涼飲料、溫度過高應該放假等福利,只有有好的福利和其他的關心政策,才可以留住人心,更好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