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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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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我們國家現在的建設速度非常的快,許許多多的工作崗位上都是需要人的,對於夏季在室外工作的人也是有很多的。四川省是我們國家的盆地,通風補償容易造成高溫的天氣,所以說四川高溫補貼對當地的人是很有幫助的。那麼四川省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四川高溫補貼標準2018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四部門《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的規定,綜合考慮我省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居民消費物價指數增長等情況,決定對高溫津貼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8-12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範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溫津貼標準,並在10個工作日內報我廳備案。

需調整為按月發放高溫津貼的地區,由地級市人社部門按規定另行制定調整方案上報我廳,我廳會同安監、衛計、工會等部門稽核同意後執行。

2、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溫津貼支付制度,確定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和工種等,執行本單位所在地的高溫津貼標準,並納入工資總額。

3、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發放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4、調整後的高溫津貼標準從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制定高溫津貼有關工作的通知(川勞社辦〔2007〕58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241號)同時廢止。

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溫津貼支付制度,明確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工種等,並執行本單位所在地的具體高溫津貼標準。

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減少高溫時段作業,減輕勞動強度,保證安全生產,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拒不支付高溫補貼 勞動者可投訴

“快遞、環衛、建築工人等都是很明顯的戶外工作職業,在符合條件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對其進行高溫補貼。”四川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用人單位拒不執行,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機關進行投訴。

“用人單位可以靈活安排工作時間,避開高溫時段。例如,中午最熱的時間不上工,下午太陽落山後再補足工作時間,或者直接縮短工作時間。”該負責人說,主要工作場所在戶外的工種是否享受高溫補貼,主要指標是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當日釋出的預報氣溫是否在35℃以上。

室外的溫度測量有明確的標準和規定,而室內的溫度測量容易引起爭議。該負責人說,有些工作場所沒有安裝空調。那麼,房間的不同位置的溫度不同。門口風大溫度就會低一些,不通風的角落溫度可能更高。溫度計放在不同位置,所顯示的溫度會有差異。“下一步,我們直接規定沒有或者無法採取降溫措施的室內發放高溫津貼,就不會存在這種爭議。”

對於四川省高溫補貼標準我們不能是在我們國家的規定標準中來看的,應該是在當地的相關部門規定的內容中來尋找答案。因為各個地區的基本情況都是有所不同的,對於四川省公佈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在時間地點還有金額上都是有著明確的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