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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辦公室高溫補貼是什麼標準?

高溫補貼 閱讀(2.88W)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遇到高溫天氣,是有權向自己所在公司申請相關高溫補貼。按照規定,公司在規定的高溫月份和達到最低氣溫補貼要求,因主動向員工發放高溫補貼,如果所在公司沒有按照規定下發補貼,員工是有權利像有關部分投訴的。那麼辦公室高溫補貼的標準是怎麼樣的呢,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講解有關知識。

重慶辦公室高溫補貼是什麼標準?

辦公室高溫補貼標準

1、重慶辦公室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每年的5到9月份。

2、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一般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為一般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為中度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為強度高溫天氣。

3、高溫補貼發放物件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重慶辦公室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6、用人單位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7、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

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8、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9、其它高溫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政府相關檔案中已經說明了辦公司高溫補貼的標準,至於公司怎麼做還需要我們廣大公民的一致監督。高溫補貼是政府體恤勞動者,我們要增強自己的法律意思維護好自己應有的權利,必要時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總結的一些辦公室高溫補貼的一些知識,希望大家看完有所幫助,具體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