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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蘇高溫補貼室內也可以領取嗎?

高溫補貼 閱讀(2.38W)

一、江蘇高溫補貼室內也可以領取嗎?

2021江蘇高溫補貼室內也可以領取嗎?

2018江蘇高溫補貼室內也可以領取。室內工作只要符合高溫補貼領取條件,也有高溫補貼。室內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溫補貼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

二、高溫補貼怎麼發?

高溫津貼發放目前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按月發放,另一種是按日計算髮放。北京、上海、山東、浙江等省市均為在規定的發放月份中按月發放;湖北、海南等省份則是根據氣溫超過35℃的天數,按日計算髮放。此外,廣東、福建等省份既確定了按月發放標準,同時又折算出按日核算的津貼標準,供用人單位自由選擇。如福建省發放高溫津貼的規定中,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9.2元。在規定可發放高溫津貼的月份中,多數省份確定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間,只有海南省明確在4月至10月之間,均可發放高溫津貼。

三、什麼樣的天氣算高溫天氣?

根據四部委聯合頒佈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釋出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都算高溫天氣。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而且,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與此同時,該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5小時,並在12時至15時不得安排室外作業;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高溫補貼的發放與在室內室外作業是沒有關係的,只要是溫度達到高溫作業的標準就需要發放高溫補貼,但在辦公室工作的白領是沒有高溫補貼的。每個地區的溫度差異是比較大的,因此雖然發放補貼費用的標準是一致的但是發放的時間和月份確是有所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