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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合同要素主要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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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託合同要素主要包含哪些

信託合同要素主要包含哪些

在任何一項信託中,都會有四個基本要素,分別是信託當事人、信託目的、信託行為和信託財產。例如,信託消費者小信有一筆資金和股權想留給自己的兒子,以保障兒子未來的生活,於是找到一家信託公司,用這筆資金和股權設立一份家族信託,那麼這筆資金和股權就成了信託財產,名義上歸信託公司所有;信託公司為小信制定一份信託財產運用和分配方案來保障小信兒子未來的生活資金來源,獲取的收益完全由小信兒子獲得,信託公司只收取管理費作為報酬。這裡的信託當事人就包括小信、信託公司和小信兒子;信託目的就是保障小兒子未來生活資金來源;信託財產就是這一筆資金和股權,以及信託公司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而取得的收益。

二、信託當事人有哪些權利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知情權,即委託人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委託人有權查閱、抄錄或者複製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檔案。

變更信託財產管理方法權。

撤銷權、恢復原狀請求權和賠償損失請求權,即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解任受託人權。

(2)義務

保證信託財產合法性的義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義務。

2、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取得報酬的權利;優先受償的權利。

(2)義務

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的義務;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信託財產的義務;不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的義務;不混同信託財產和自有財產的義務;不擅自利用信託財產進行關聯交易的義務;對信託財產獨立財務處理的義務;儲存處理信託事務完整記錄的義務;向受益人支付支付利益的義務

3、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享有信託受益權;放棄信託受益權;轉讓信託受益權;受益人可以行使委託人的法定權利。

(2)義務

信託受益權是信託受益人依法享有的、不能附加任何義務的權利。

信託合同的構成一定是有幾個基本的要素共同組成,其中在信託關係當中一定也是有幾番的當事人共同存在的啊,一次啊信託關係才能夠得以生效。而信託當事人在信託關,也是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的,發揮著不同的作用,權利和義務也都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