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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兌匯票託收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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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託收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託收流程是怎樣的

託收分為光票託收和跟單託收兩種。光票託收是指金融單據不附帶商業單據的託收,即僅把金融單據委託銀行代為收款。跟單託收是指金融單據附帶商業單據或不用金融單據的商業單據的託收。

1、託收的基本涵義

託收是債權人(出口方)委託銀行向債務人(進口方)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出口方先行發貨,然後備妥包括運輸單據(通常是海運提單)在內的貨運單據並開出匯票,把全套跟單匯票交出口地銀行(託收行),委託其通過進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

2、託收的種類

託收是根據是否隨附貨運單據,分為跟單託收和光票託收。國際貿易中使用的多為跟單託收。跟單託收有兩種交單方式: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

二、銀行承兌匯票託收流程詳細介紹

對於銀行承兌匯票的託收,首先必須要填寫“託收憑證”,並且將匯票後背書欄補齊,最後被背書欄要加蓋所在單位的預留印鑑。

託收憑證的填寫

所有銀行的託收憑證樣式是統一的,唯一的區別在於印刷不一樣,所以是不可通用的。憑證需要填寫的內容有:

委託日期:即該憑證送交銀行櫃檯的日期

付款人全稱:應該注意的是,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不同,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是銀行,所以,此處即為票面顯示的“付款行全稱”欄內付款行行名。

付款人賬號:付款人賬號欄不填,由銀行查詢填寫

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詳細地址則按地址填寫,如沒有,需要查詢到該付款行隸屬於何省何市(或縣)

付款人開戶行:“付款人開戶行”欄與“付款人”欄一樣,均為承兌行行名

收款人全稱:即為收款單位

收款人賬號:為收款單位送交託收銀行本單位賬號

收款人地址:收款單位隸屬省、市(縣)

收款人開戶行:收款單位送交託收行行名

金額:票面金額大寫、小寫

款項內容:“貨款”等

託收憑據名稱:“銀行承兌匯票”並需填寫託收的本張承兌右上角的匯票號碼

附寄單證張數:此欄有些銀行不要求填寫,有些銀行要求,所附寄的即為本需託收匯票,一般寫“一張”

本託收憑證共五聯,要求影印填寫,每張填寫內容一致。填完後在第二聯左下角指定處加蓋本單位預留印鑑。

補齊匯票後背書欄

匯票後的被背書欄理論上由每手背書人填寫,但在實務操作中到期託收的匯票後被背書欄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託收人逐欄填補以前各家被背書欄。這樣做危險非常大,萬一將某家名稱填錯,需要追溯至該家由該家出具證明並在同張證明上加蓋公章和預留印鑑三個印章。銀行承兌匯票的流通期最長為六個月,在這期間,完全可能經手幾十家。一旦寫錯,需要追溯證明的時候,對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業沒有任何業務聯絡,連聯絡方式都無法找到,就算找到對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導致託收方無法託收。所以,除了“慎之又慎”別無它法,在填寫之前,請先凝神靜氣,或者祈禱一番。

最後被背書欄加蓋所在公司預留印鑑

上述步驟完成後,就可以把託收憑證和匯票原件交給託收銀行櫃檯,櫃檯會以第一聯作為回單交還給託收人,並且將所委託託收匯票寄到開票行予以查詢。如無誤到期即可解付。

首先應當填寫託收憑證,這個憑證的樣式是統一的,但是印刷不一樣所以不可通用,其次應當補全匯票後面的背書欄,匯票背書需要十分謹慎,寫錯可能導致無法託收,最後在背書欄應當加蓋單位的印鑑,這些步驟完成後交給銀行即可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