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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損失是否保險賠償範圍

金融保險案例 閱讀(2.23W)
間接損失是否保險賠償範圍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死亡保險賠償範圍

死亡保險賠償範圍包括兩個部分:
1、喪葬補助金或喪葬費,主要用為安置死者所遇到的經濟困難而提供的物質幫助;
2、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主要為死者生前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而提供的物質幫助,可以按照死者生前收入的一定比例發給,也可以按一定的金額,也可以採取兩者結合的辦法。
《保險法》第四十四條
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保險人依照前款規定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