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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保護投保人法條

金融保險案例 閱讀(8.48K)
保險法保護投保人法條

金融保險法規既是對金融機構、金融業務主體和金融業務法律關係進行規範和調整的法規安排,也是對金融監督管理者自身行政行為進行規範和約束的管理安排。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越快、市場競爭越激烈,越是需要法律法規作保障,法律法規既是規則也是企業的行為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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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司法解釋二對投保人的保護體現在哪些方面


1、細化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防止保險人隨意以投保人違反如實告知義務為由拒賠。為防止保險人濫用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解除合同和拒賠,《解釋(二)》明確了告知義務的範圍以及保險合同解除與拒賠的關係等問題。

2、強化保險人的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解釋(二)》明確保險人履行明確說明義務的範圍,提高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履行的標準,督促保險人切實向投保人解釋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格式條款,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3、明確非保險術語的解釋規則。保險人在其提供的保險合同格式條款中對非保險術語所作的解釋必須符合專業意義,不符合專業意義但有利於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人民法院予以認可。

4、正確認定保險合同的內容。投保單與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不一致的,如保險人對不一致情形未向投保人說明並經投保人同意的,應以投保單為準。

綜上所述,保險法司法解釋二比之前的解釋一新增了很多新條款,按照堅持保險原則、合同原則及誠信原則等進行立法。特別對投保人的保護加強了力度,明確保險公司要履行告知義務,並應該和投保人簽署書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