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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條例內容有哪些

保險理賠 閱讀(1.93W)

一、存款保險條例的內容

存款保險條例內容有哪些

1、償付限額50萬元人民幣

考慮到中國居民儲蓄傾向較高,儲蓄很大程度上承擔著社會保障功能,《存款保險條例(草案)》將償付限額設為50萬元人民幣,約為中國人均GDP的12倍,遠高於國際一般水平。據測算,償付限額設為50萬元,能夠為99.62%的存款人(包括各類企業)提供100%全額保護。中國央行相關負責人就此表示,對存款實行限額賠付,並不意味著50萬以上的存款就不被保護。從國際上來看,即使個別銀行出現問題,也可以通過市場手段,促成好的銀行收購問題銀行,使問題銀行存款轉移到好銀行,使50萬以上也能充分保護甚至全額保護。對個人儲戶而言,50萬元人民幣覆蓋資金面的80%。實踐證明,存款保險制度在保護存款人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已成為各國普遍實施的一項金融業基礎性制度安排。

2、保險覆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

構存款保險制度是保護存款人權益的重要措施。根據草案,存款保險將覆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含外資法人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都應當參加存款保險。存款保險覆蓋存款類金融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和外幣存款,包括個人儲蓄存款和企業及其他單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都在存款保險的保護範圍內,僅金融機構同業存款、金融機構高階管理人員在本機構的存款,以及其他經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核准不予承保的存款除外。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少數特定存款排除在存款保險保護範圍之外,有利於發揮市場約束機制作用,促進銀行業穩健發展。

3、對民營和中小銀行將是利好

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

1、有利於更好地保護存款人的權益,維護金融市場和公眾對中國銀行體系的信心,推動形成市場化的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機制,建立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

2、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中國金融安全網,使風險早發現和少發生,增強中國金融業抵禦和處置風險的能力;

3、有利於強化市場紀律約束,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加快發展民營銀行和中小銀行、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援保駕護航。針對此前有關存款保險將加大中小銀行經營負擔的疑慮,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存款保險對中小銀行成本負擔增加很輕微,對稅前利率影響也很小。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存款保險對中小銀行更有利。一方面可以大大增強中小銀行的信用和競爭力,另一方面,可以為中小銀行創造一個穩健經營的市場環境。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存款保險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結束後,下一步從公佈到正式實施,還將安排充分的準備期。據瞭解,這個準備期將有較長時間。

二、存款保險的主要影響

1、通過制定和公佈《存款保險條例》,以立法形式為社會公眾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確的制度保障。在條例中明確設立專門的存款保險基金,確保可靠的資金來源,當個別金融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依照條例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保護存款人權益。

2、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促使金融機構審慎穩健經營,從而更好地保障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對金融風險而言,事前防範比事後處置更重要。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根據不同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確定其差別費率,可以促進金融執行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提升金融機構的自我約束和內控管理,促進其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同時,為保障存款保險基金的安全,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將加強風險的識別和預警,及時採取糾正措施,使風險早發現和少發生,有利於進一步提升銀行體系的穩健性。

3、存款保險是對現有金融安全網的完善和加強。

一般來說,完善的金融安全網由中央銀行最後貸款人職能、審慎監管和存款保險制度三部分組成。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可以通過加強巨集觀審慎管理、提供流動性支援等措施維護銀行體系穩定,審慎監管有利於促進銀行穩健合規經營。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通過明確的存款保障制度安排,穩定市場和存款人信心,是對我國金融安全網的進一步完善和加強,有利於進一步提升我國金融安全網的整體效能,促進銀行體系健康穩定執行,更好地保障存款人權益。

存款保險條例一方面保證了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降低了存款的風險,另一方面為社會營造了一個穩定的環境,使金融能夠長期的發展。繳納存款保險的償付限額50萬元,符合限額的存款都會得到保障,因為其保險的覆蓋範圍比較廣,但是超過50萬元的資金也是有相應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