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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遷戶口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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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唐山市遷戶口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唐山市遷戶口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唐山市遷戶口需要準備的材料有:落戶口需要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被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書、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等資料。申請人提交落戶申請後,轉入地派出所會對申請人進行稽核。稽核通過後,就可以開接納證明,同時在轉出派出所開準遷證和銷戶。之後再到落戶地落戶即可。

二、戶口遷移的程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登出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登出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登出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登出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登出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登出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物件,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

戶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事民事行為的重要證件,每個人都應當在居住所在地的派出所上戶口。但是一個人的戶口並不是一直不變的,隨著居住地或者其他條件其他身份上的轉變,戶口是需要進行遷移,所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在當地派出所都可以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