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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戶口需要準備那些材料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61W)

戶口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房屋租賃或產權證原件、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若是出生的新生嬰兒,需要在出生後30天內申報戶口,需要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原件。

遷戶口需要準備那些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