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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的探親假有幾種?

探親假 閱讀(6.3K)

一、國家規定的探親假有幾種?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有幾種?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二、探親假的新規

探親假,是指與父母或配偶分居兩地的職工,每年享有的與父母或配偶團聚的假期。規定探親假的目的是適當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對於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和探親假期,我國《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有具體規定。

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它是職工《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是1981年出臺的,探親假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路程假。

1、《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2、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3、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4、《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假期。

在我國國定的探親假有四種,新出的探親假規定中對這四種探親假對應的假期長短也做了明確規定。探親假對應的薪資核算標準相關法律條例也是做出了明確規定了,國家現在針對勞動者的權益還是十分重視的,確保那些在一線勞作的員工有個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