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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放假可以辭退員工嗎

放假通知 閱讀(3.02W)
春節放假可以辭退員工嗎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春節放假可以辭退員工嗎

1、員工被辭退,員工的工資按正常計算髮放,在職期間的工資需要單位足額支付給員工。

2、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具體說明:第一,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性補償。第二,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第三,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第四,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國務院釋出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第2條規定,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執行。

常見辭退不當有以下幾種常見情況

許多企業存在辭退員工時無透明度,被辭退人員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為私人恩怨開除員工,公報私仇;

剋扣被辭退人員工資時有發生,特別是民營和私營企業;

許多管理者對公司做出了巨大貢獻,可能因為小小的失誤被辭退;被辭退人員離開公司後,管理者對被辭退人員隨意指責。

嚴重違章違紀辭退,觸犯公司規章制度、觸犯國家法律等。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是不得隨意開除員工的,如果用人單位需要開除員工的話,必須是員工違反了國務院出示的相關規定才行。如果用人單位是隨意進行開除員工的話,首先在開除員工時要支付好員工其應得的相關工資,其次還需要給予員工一定的勞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