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遺產繼承律師解答>

放棄繼承權必須公證嗎

遺產繼承律師解答 閱讀(1.25W)

放棄繼承權最重要的是繼承人放棄的真實意思表示,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達成某種協議或者承諾時,在未受到脅迫或欺詐的情況下,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放棄繼承權一般不需要進行公證,只要簽訂書面協議即可。但是現在很多銀行機構和政府部門,在處理繼承關係時,要求放棄繼承權必須公證。因此,放棄繼承權是否需要公證,主要看繼承人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放棄繼承權必須公證嗎

法律依據:《公證法》第三十六條,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