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放棄財產繼承宣告書必須公證嗎

遺產繼承 閱讀(1.98W)

放棄繼承權宣告書不是必須要公證,具體可以由繼承人自己決定。只要該放棄繼承權宣告書是繼承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宣告書的內容合法的,並且是在繼承開始後、遺產處理前宣告放棄繼承的,則該宣告書有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放棄財產繼承宣告書必須公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