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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房產未分割前共同居住嗎

同居律師解答 閱讀(2.63W)
遺產房產未分割前共同居住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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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的遺產房產如何分割

丈夫死了遺產需要通過合法的繼承方式進行分配。在我國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扶養協議四種繼承遺產的方式。如果丈夫去世留有遺囑、遺贈、遺贈扶養協議的,那麼按照遺囑、遺贈、遺贈扶養協議的約定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如果沒有遺囑、遺贈、遺贈扶養協議的,那麼就按照法定繼承,法定繼承是這樣對財產分配的:
1、首先將丈夫的遺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2、其次丈夫的遺產由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還在世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共同繼承;如果沒有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才按第二順序繼承,即兄弟姐妹進行繼承。在遺產分配時,對於老人、未成年子女、無生活來源或生活困難的繼承人、生前對丈夫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可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