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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繼孩子需要什麼條件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49W)

收養人需要未滿14週歲,還需要是喪失父母的孤兒或者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是直接沒有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30週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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