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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買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配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31W)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對配偶參與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但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屋的,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當事人如果有爭議,可以另行起訴。
夫妻一方婚前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且房屋產權證也在婚後獲得,該房產應屬於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一方的婚前財產,但另一方有權就該部分用夫妻共同財產支付的購房款要求法院進行財產分割或要求獲得補償
婚後雙方按揭貸款購房的,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一方留下房屋的,對另一方給予折價補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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