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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一方家暴導致離婚的財產如何劃分?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54W)

夫妻雙方在離婚財產分配以協商為主,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進行判決,因家暴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主張侵權責任賠償,也就是說,離婚財產劃分中,無過錯方會依情形獲得照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民法典一方家暴導致離婚的財產如何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