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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離婚時一方有殘疾如何劃分財產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37W)

離婚時的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為先,夫妻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則由法院根據財產的情況進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一人一半,法院可能會依據照顧撫養子女一方、女方、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具體分割比例上的調整。
但如果一方有殘疾,生活十分困難,那麼在財產分割時法院可能會對這殘疾人一方進行適當傾斜,並且非殘疾人一方有義務給予適當的幫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明確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離婚時一方有殘疾如何劃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