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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53W)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生產經營收益。
2、工資獎金。
3、智慧財產權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物但除已經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規定只歸一方的情況外。
6、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的收益。
7、雙方的住房補貼金住房公積金。
8、雙方的養老保險金賠償安置補償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