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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多久之內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財產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22W)

再一次進行離婚後切割財產時,不同情況可以在協議離婚一年內、發現之日起三年內和審查後這些時間段內。雙方反悔的情況可以在協議離婚一年內再次提出;認為未正確分割的、有惡意轉移行為的可以在發現之日起三年內提出;對於有遺漏分割的可以在審查過後再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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