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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多久可以起訴重新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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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多久可以起訴重新分割財產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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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漏分割的財產可以重新起訴分割嗎

婚後漏分割的財產可以重新起訴分割,《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有遺漏財產的並且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不過,當事人起訴分割遺漏財產的,必須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有遺漏財產之日一年內起訴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