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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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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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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重新分割的,人民法院會受理。同時分割財產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請參考以下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