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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2.92W)

離婚後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嗎?

一、離婚後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嗎?

1、對自願離婚協議書反悔的,可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請求再次分割財產當事人在履行財產分割協議時發生糾紛或者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均應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否則法院將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2、對離婚時沒有正確分割的財產,可在發現以下情況的兩年內請求再次分割財產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3、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後仍可要求分割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起訴要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二、離婚後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條件: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

2、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

3、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的。

三、相關法律: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離婚後如果發現夫妻共同財產分隔錯誤,或者一方有私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或者隱瞞行為時,可以向司法機關訴訟解決,司法機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確定對方為有過錯方,在財產分隔時判決為不分財產或者少分財產,雙方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來進行合法合理的財產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