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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分割協議怎樣辦理公證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97W)

1、當事人要準備好相關材料: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離婚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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