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夫妻協議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首先,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夫妻協議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其次,協議離婚財產分配辦法:

1、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2、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具體說來,夫妻離婚財產分配原則如下:

(一) 夫妻之間對財產的協議優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四) 照顧無過錯方;

(五) 照顧付出較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