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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後財產分割怎樣寫協議

財產分割 閱讀(1.48W)
夫妻婚後財產分割怎樣寫協議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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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寫財產分割協議

關於怎樣寫財產分割協議的問題,(離婚人士甲名字),男,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省x市x,身份證號碼: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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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倆於xxxx年xx月xx日註冊登記結婚。結婚後由於夫妻雙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自購買各自所需要的物品,為了避免除以後可能產生的財產糾紛,經過夫妻雙方共同協商,就結婚之日起到簽訂之日止婚姻存續期內各自所購買的財產作如下協議:

xx年x月年購得位於xx市xx區xx住房一套,房產證號:長房權證xx字第xx號,x室x廳,x平方米,為(離婚人士甲姓名)單獨購買,房屋產權歸(離婚人士甲姓名)單獨,(離婚人士乙姓名)無任何權利。

將來(離婚人士甲姓名)父母死去後所留財產,歸(離婚人士甲姓名)單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