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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房子怎樣分割

1、婚後購買的房子,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婚前一方購買的且取得房產證的,屬於個人財產,不進行分割;
3、婚前辦理按揭支付首付,取得房產證,婚後共同還貸的,該房產婚後房屋增值部分及共同還貸的部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夫妻共有財產平均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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