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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專案轉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誰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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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專案轉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誰清償?
律師解析:工程建設專案轉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
一、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行為。
二、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裝置採購一併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裝置採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築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法律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條
分包單位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和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
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監督。
分包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
工程建設專案轉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