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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什麼時候退還呢

工程招投標糾紛 閱讀(1.5W)

招投標是現在大型經濟活動的一種形式,一般是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根據招標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投遞標書的行為,大多數是政府機構和事業單位通過招標採買裝置、材料等,當然在大型工程上也採用招投標形式,比如說進行資源勘探、開發礦產以及工程專案。在招投標過程中,投標人會向招標人提供一定金額的投標保證金,其目的是避免在投標有效期內撤標或中標後不能簽署合同等行為,從而給招標人造成經濟損失。當然,保證金不一定是現金,也有可能是銀行保函、銀行匯票支票等。既然保證金是為了保證招投標的順利進行而定的,那是不是說招投標結束後,就應該退還保證金呢?

投標保證金什麼時候退還呢

投標保證金什麼時候退還呢

評標《暫行規定》中第五十二條,招標方與中標方簽訂合同後最多順延五個工作日的向投標者退還投標保證金。不一樣的招標工程有略微不同的保證金退還期限。工程建設專案和政府採購中籤訂合同小於五個工作日一次性退還保證金,政府採購還有規定,逾期未退還保證金的,除保證金外,還應付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上浮百分之二十的資金佔用補償。對於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專案,對於未中標者在投標有效期滿三十天內退還保證金,中標的保證金在簽訂合同,繳納履約保證金和招標服務費後退還保證金。

那是不是還存在不退還保證金的情形呢?是的,若投標人在投標階段違法招標檔案的規定,可以不退還保證金。在工程建設專案中和機電產品採購中出現投標有效期內撤標,中標後放棄中標專案的,沒有正當理由卻不籤合同的,籤合同時提附加條件或改變合同的,給招標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為按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和招標服務費的以及將中標專案轉讓給別人或未徵得招標人同意將中標專案分包給他人的,以上行為會造成不予退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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