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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什麼時候退

工程招投標糾紛 閱讀(2.01W)

一、投標保證金什麼時候退

投標保證金什麼時候退

《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六十三條規定,招標人最遲應當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五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釋出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已經發售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或者已經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二、投標保證金多少

1、工程建設專案

《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和《工程建設專案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均規定,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

2、勘察設計專案

《工程建設專案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24條規定,招標檔案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保證金數額一般不超過勘察設計費投標報價的2%,最多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

3、政府採購專案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36條規定,招標採購單位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數額,不得超過採購專案概算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