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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什麼時候交

保證金糾紛 閱讀(2.15W)

投標活動中要求投標人交保證金,主要是對投標人的投標行為進行一個約束,避免給招標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投標保證金的數額需要根據專案的金額才能確定,但一般都有一個最高額限制,那麼這個投標保證金什麼時候交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投標保證金什麼時候交

一、投標保證金什麼時候交

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時間,應開標前以有效形式遞交保證金,開標前的時間很充裕,從知曉採購資訊開始,一般到採購截止日都會有一段時間,招標採購為20天以後,競爭性談判、詢價採購、單一來源幾種採購方式,從採購公告發布之日到採購當天也會有一個時間段。

所以對投標保證金交納的時間要求只能是截止到開標時間截止前的時點。

其三十六、三十七條的規定,就是為了使政府採購規範化管理,從而最大限度的減少政府採購的投標成本。供應商現場遞交的投標保證金的風險,只能靠招標採購機構的前期服務來解決,召開現場答疑會作為工作重點進行提醒,購買招標檔案時提醒,進行現場或電話諮詢等等。

二、什麼情況下投標保證金會被沒收

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買方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的5個工作日內退還。但是,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1、投標人在招標檔案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

2、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

(1)根據投標人按規定簽訂合同或按規定接受對錯誤的修正;

(2)根據招標檔案規定未提交履約保證金。

3、投標人採用不正當的手段騙取中標。

經過上文的講解,我們知道投標保證金一般是開標前遞交的,當然遞交的形式多樣,包括支票、現金等等。雖然原則上投標保證金是會退還的,但在上述情況下也有可能被沒收。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