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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風險對企業來講有哪些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2.97W)

一、建築工程合同風險

建築工程合同風險對企業來講有哪些

所謂風險,就其字面而言,是指“遭遇危險,受損失或傷害的可能或機會”。對工程專案來說,風險是對專案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發生。作為建築施工企業來說,所承擔的風險是指工程專案實施中的除規定為業主的風險以外的所有風險。其中,在不同階段所承擔的風險是不同的。

二、建築工程合同風險具體有哪些

(一)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

在合同的簽訂階段,主要存在以下幾種風險,對國家法律法規缺乏瞭解。在合同關係中,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協商確定合同條款,但是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雙方必須遵守。在建築法律關係中,由於涉及到公共利益,建築關係各方都要受到國家許多強制性法律的約束,法律法規對工程專案的立項、參與工程建設的主體、工程質量安全標準等都有嚴格的規定,建築關係各方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簽訂合同。如果建築施工企業對國家法律缺乏瞭解,就可能導致違反法律規定受到法律的制裁,承受合同無效帶來的後果,承擔本不應由自己承擔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合同訂立把關不嚴。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築企業一切風險的源頭,如果合同先天不足,勢必造成專案實施中的被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大都與簽訂合同時條款把關不嚴有關。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對合同相對方的資信審查是必要的,發包方資信的瑕疵可能會導致我們不能及時得到應得的工程款,勞務方資信的瑕疵可能會使我們不能完全有效地管理勞務隊伍,使工程質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其他的合同條款約定不明,尤其針對本工程特殊情況的約定不明,如工程款的結算方法、工程款支付的條件、驗收的標準、結算的程式、期限等,容易導致對工程難以順利進行,引發爭議;有些條款甚至容易產生歧義,對自己產生不利的影響。

(二)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

合同履行階段更是存在著許多潛在的法律風險,如包括工程款支付不及時對工程工期的影響,施工變更、現場洽商等是否及時進行簽證確認,工期延誤的處理,合同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工程停工、窩工對施工企業的影響及損失計算,合同外工程量的計價原則及付款時間、方式,業主、建設單位造成工程延期的責任,工程款結算的程式,工程保修款的支付期限,雙方往來函件、會議紀要、變更洽商記錄等關係工程決算的資料是否收集齊全並妥善保管等等。 施工企業的風險是必須面對的,我們雖然不能左右各種風險帶給我們的潛在危險,但是建築施工企業可以通過自身努力來避免和化解風險,運用法律手段,減少糾紛,維護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隨著我國建築行業的發展,建築工程合同風險對企業來講變得很是重要,施工企業要想將該建築專案順利的完成,就得謹慎的把控好該建築工程合同的風險,瞭解這些風險,能夠使施工企業更好的用法律來避免風險,維護自己的權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延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