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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條件有哪些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1.83W)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條件有:
1、施工場地已基本具備施工條件;
2、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3、在都市計畫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4、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單位
6、有滿足相抄關設計規範要求的施工圖紙;
7、已在質量監督主管部門及安全監督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質量、安全監督註冊手續;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50%;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30%。
《建築法》第八條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條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