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條款:(1)工程範圍。(2)建設工期。(3)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4)工程質量。(5)工程造價。(6)技術資料交付時間。(7)材料和裝置的供應責任。(8)撥款和結算。(9)竣工驗收,包括隱蔽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10)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11)雙方相互協作事項。【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788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