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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專案管理規範有什麼內容?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1.78W)

建設工程施工專案管理規範有什麼內容?

在施工過程中,往往需要整個專案的規劃,並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施工。而施工專案並不是隨意安排,而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管理,考慮施工專案的方方面面,從整體上進行把握。接下來律師小編將為您提供建設工程施工專案管理規範,供您參考。

建設工程施工專案管理規範

1、總則

1.0.1 為提高建設工程專案管理水平,促進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和國際化,制定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有關各方的專案管理。

1.0.3 本規範是建立專案管理組織、明確企業各層次和人員的職責與工作關係,規範專案管理行為,考核和評價專案管理成果的基本依據。

1.0.4 建設工程專案管理應堅持自主創新,採用先進的管理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

1.0.5 建設工程專案管理應堅持 以人為本和科學發展觀,全面實行專案經理責任制,不斷改進和提高專案管理水平,實現可持續發展。

1.0.6 建設工程專案管理除應遵循本規範外,還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2、術語

3、專案範圍管理

3.1 一般規定

3.1.1 專案範圍管理應以確定並完成專案目標為根本目的,通過明確專案有關各方的職責界限,以保證專案管理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3.1.2 專案範圍管理的物件應包括為完成專案所必需的專業工作和管理工作。

3.1.3 專案範圍管理的過程應包括專案範圍的確定、專案結構分析、專案範圍控制等。

3.1.4 專案範圍管理應作為專案管理的基礎工作,並貫穿於專案的全過程。組織應確定專案範圍管理的工作職責和程式,並對範圍的變更進行檢查、分析和處置。

3.2 專案範圍確定

3.2.1 專案實施前,組織應明確界定專案的範圍,提出專案範圍說明檔案,作為進行專案設計、計劃、實施和評價的依據。

3.2.2 確定專案範圍應主要依據下列資料:

3.2.3 在專案的計劃檔案、設計檔案、招標檔案和投標檔案中應包括對工程專案範圍的說明。

3.3 專案結構分析

3.3.1 組織應根據專案範圍說明檔案進行專案的結構分析。專案結構分析應包括下列內容:

3.3.2 專案應逐層分解至工作單元,形成樹形結構圖或專案工作任務表,進行編碼。

3.3.3 專案分解應符合下列要求:

3.3.4 工作單元應是分解結果的最小單位,便於落實職責、實施、核算和資訊收集等工作。

3.3.5 工作介面分析應達到下列要求:

3.4 專案範圍控制

3.4.1 組織應嚴格按照專案的範圍和專案分解結構檔案進行專案的範圍控制。

3.4.2 組織在專案範圍控制中,應跟蹤檢查,記錄檢查結果,建立文件。

3.4.3 組織在進行專案範圍控制中,應判斷工作範圍有無變化,對範圍的變更和影響進行分析與處理。

4、專案管理規劃

4.1 一般規定

4.1.1 專案管理規劃作為指導專案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檔案,應對專案管理的目標、內容、組織、資源、方法、程式和控制措施進行確定。

4.1.2 專案管理規劃應包括專案管理規劃大綱和專案管理實施規劃兩類檔案。

4.1.3 專案管理規劃大綱應由組織的管理層或組織委託的專案管理單位編制。

4.1.4 專案管理實施規劃應由專案經理組織編制。

4.2 專案管理規劃大綱

4.2.1 專案管理規劃大綱是專案管理工作中具有戰略性、全域性性和巨集觀性的指導檔案。

4.2.2 編制專案管理規劃大綱應遵循下列程式:

4.2.3 專案管理規劃大綱可依據下列資料編制:

4.2.4 專案管理規劃大綱可包括下列內容,組織應根據需要選定:

4.3 專案管理實施規劃

4.3.1 專案管理實施規劃應對專案管理規劃大綱進行細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4.3.2 編制專案管理實施規劃應遵循下列程式:

4.3.3 專案管理實施規劃可依據下列資料編制:

5、專案管理組織

5.1 一般規定

5.1.1 專案管理組織的建立應遵循下列原則:

5.1.2 組織應確定各相關專案管理組織的職責、權利、利益和應承擔的風險。

5.1.3 組織管理層應按專案管理目標對專案進行協調和綜合管理。

5.1.4 組織管理層的專案管理活動應符合下列規定:

5.2 專案經理部

5.2.1 專案經理部是組織設定的專案管理機構,承擔專案實施的管理任務和目標實現的全面責任。

5.2.2 專案經理部由專案經理領導,接受組織職能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服務和考核,並負責對專案資源進行合理使用和動態管理。

5.2.3 專案經理部應在專案啟動前建立,並在專案竣工驗收、審計完成後或按合同約定解體。

5.2.4 建立專案經理部應遵循下列步驟:

5.2.5 專案經理部的組織結構應根據專案的規模、結構、複雜程度、專業特點、人員素質和地域範圍確定。

5.2.6 專案經理部所制訂的規章制度,應報上一級組織管理層批准。

6、專案經理責任制

6.1 一般規定

6.1.1 專案經理責任制應作為專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是評價專案經理績效的依據。

6.1.2 專案經理責任制的核心是專案經理承擔實現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確定的責任。

6.1.3 專案經理與專案經理部在工程建設中應嚴格遵守和實行專案管理責任制度,確保專案目標全面實現。

6.2 專案經理

6.2.1 專案經理應由法定代表人任命,並根據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範圍、期限和內容,履行管理職責,並對專案實施全過程、全面管理。

6.2.2 大中型專案的專案經理必須取得工程建設類相應專業註冊執業資格證書。

6.2.3 專案經理應具備下列素質:

6.2.4 專案經理不應同時承擔兩個或兩個以上未完專案領導崗位的工作。

6.2.5 在專案執行正常的情況下,組織不得隨意撤換專案經理。特殊原因需要撤換專案經理時,應進行審計並按有關合同規定報告相關方。

6.3 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

6.3.1 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應在專案實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與專案經理協商制定。

6.3.2 編制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應依據下列資料:

6.3.3 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可包括下列內容:

6.3.4 確定專案管理目標應遵循下列原則:

6.3.5 組織應對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和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的獎懲規定,提出獎懲意見,對專案經理部進行獎勵或處罰。

6.4 專案經理的責、權、利

6.4.1 專案經理應履行下列職責:

6.4.2 專案經理應具有下列許可權:

6.4.3 專案經理的利益與獎罰:

7、專案合同管理

7.1 一般規定

7.1.1 組織應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應設立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工作。

7.1.2 合同管理應包括合同的訂立、實施、控制和綜合評價等工作。

7.1.3 承包人的合同管理應遵循下列程式:

7.2 專案合同評審

7.2.1 合同評審應在合同簽訂之前進行,主要是對招標檔案和合同條件進行的審查、認定和評價。

7.2.2 合同評審應包括下列內容:

7.2.3 承包人應研究合同檔案和發包人所提供的資訊,確保合同要求得以實現;發現問題應與發包人及時澄清,並以書面方式確定;承包人應有能力完成合同要求。

7.3 專案合同實施計劃

7.3.1 合同實施計劃應包括合同實施總體安排,分包策劃以及合同實施保證體系的建立等內容。

7.3.2 合同實施保證體系應與其他管理體系協調一致,須建立合同檔案溝通方式,編碼系統和文件系統。承包人應對其同時承接的合同作總體協調安排。承包人所簽訂的各分包合同及自行完成工作責任的分配,應能涵蓋主合同的總體責任,在價格、進度、組織等方面符合主合同的要求。

7.3.3 合同實施計劃應規定必要的合同實施工作程式。

7.4 專案合同實施控制

7.4.1 合同實施控制包括合同交底、合同跟蹤與診斷、合同變更管理和索賠管理等工作。

7.4.2 在合同實施前,合同談判人員應進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應包括合同的主要內容、合同實施的主要風險、合同簽訂過程中的特殊問題、合同實施計劃和合同實施責任分配等內容。

7.4.3 組織管理層應監督專案經理部的合同執行行為,並協調各分包人的合同實施工作。

7.4.4 進行合同跟蹤和診斷應符合下列要求:

7.4.5 合同變更管理應包括變更協商、變更處理程式、制定並落實變更措施、修改與變更相關的資料以及結果檢查等工作。

7.4.6 承包人對發包人、分包人、供應單位之間的索賠管理工作應包括下列內容:

7.4.7 承包人對發包人、分包人、供應單位之間的反索賠管理工作應包括下列內容:

8、專案採購管理

8.1 一般規定

8.1.1 組織應設定採購部門,制定採購管理制度、工作程式和採購計劃。

8.1.2 專案採購工作應符合有關合同、設計檔案所規定的數量、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符合工期、安全、環境和成本管理等要求。

8.1.3 產品供應和服務單位應通過合格評定。採購過程中應按規定對產品或服務進行檢驗,對不符合或不合格品應按規定處置。

8.1.4 採購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8.1.5 採購管理應遵循下列程式:

8.2 專案採購計劃

8.2.1 組織應依據專案合同、設計檔案、專案管理實施規劃和有關採購管理制度編制採購計劃。

8.2.2 採購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

8.3 專案採購控制

8.3.1 採購工作應採用招標詢價或其他方式。

8.3.2 組織應對採購報價進行有關技術和商務的綜合評審,並應制定選擇、評審和重新評審的準則。評審記錄應儲存。

8.3.3 組織應對特殊產品(特種裝置、材料、製造週期長的大型裝置、有毒有害產品)的供應單位進行實地考察,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重點監控。

9、專案進度管理

9.1 一般規定

9.1.1 組織應建立專案進度管理制度,制訂進度管理目標。

9.1.2 專案進度管理目標應按專案實施過程、專業、階段或實施週期進行分解。

9.1.3 專案經理部應按下列程式進行進度管理:

9.2 專案進度計劃編制

9.2.1 組織應依據合同檔案、專案管理規劃檔案、資源條件與內外部約束條件編制專案進度計劃。

9.2.2 組織應提出專案控制性進度計劃。控制性進度計劃可包括下列種類:

9.2.3 專案經理部應編制專案作業性進度計劃。作業性進度計劃可包括下列內容:

9.2.4 各類進度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

9.2.5 編制進度計劃的步驟應按下列程式:

9.2.6 編制進度計劃可使用文字說明、里程碑表、工作量表、橫道計劃、網路計劃等方法。作業性進度計劃必須採用網路計劃方法或橫道計劃方法。

9.3 專案進度計劃實施

9.3.1 經批准的進度計劃,應向執行者進行交底並落實責任。

9.3.2 進度計劃執行者應制訂實施計劃措施。

9.3.3 在實施進度計劃的過程中應進行下列工作:

10、專案質量管理

10.1 一般規定

10.1.1 組織應遵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 質量管理體系GB/T 19000》族標準的要求,建立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設立專職管理部門或專職人員。

10.1.2 質量管理應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按照策劃、實施、檢查、處置的迴圈方式進行系統運作。

10.1.3 質量管理應滿足發包人及其他相關方的要求以及建設工程技術標準和產品的質量要求。

10.2 專案質量策劃

10.2.1 組織應進行質量策劃,制定質量目標,規定實施專案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和資源,編制針對專案質量的檔案。該檔案可稱為質量計劃。質量計劃也可以作為專案管理實施規劃的組成部分。

10.2.2 質量計劃的編制應依據下列資料:

10.2.3 質量計劃應確定下列內容:

10.2.4 質量計劃應由專案經理部編制後,報組織管理層批准。

10.3 專案質量控制與處置

10.3.1 專案經理部應依據質量計劃的要求,運用動態控制原理進行質量管理。

10.3.2 質量控制主要控制過程的輸入,過程中的控制點以及輸出,同時也應包括各個過程之間介面的質量。

10.3.3 專案經理部應在質量控制的過程中,跟蹤收集實際資料並進行整理。並應將專案的實際資料與質量標準和目標進行比較,分析偏差,並採取措施予以糾正和處置,必要時對處置效果和影響進行復查。

10.3.4 質量計劃需修改時,應按原批准程式報批。

11、專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1.1 一般規定

11.1.1 組織應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 28000 標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防治結合的方針,建立並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專案經理應負責專案職業健康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

11.1.2 組織應根據風險預防要求和專案的特點,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確定職業健康安全 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完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相關組織。發生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要處理事故時,應防止二次傷害。

11.2 專案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11.2.1 專案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在專案管理實施規劃中編制。

11.2.2 編制專案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遵循下列步驟:

11.2.3 專案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包括工程概況,控制目標,控制程式,組織結構,職責許可權,規章制度,資源配置,安全措施,檢查評價和獎懲制度以及對分包的安全管理等內容。策劃過程應充分考慮有關措施與專案人員能力相適宜的要求。

11.2.4 對結構複雜、施工難度大、專業性強的專案,必須制定專案總體、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措施。

11.3 專案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

11.3.1 組織必須建立分級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實施公司、專案經理部和作業隊三級教育,未經教育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1.3.2 專案經理部應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責任制,並把責任目標分解落實到人。

11.3.3 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應符合下列規定:

11.3.4 組織應定期對專案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檢查,分析影響職業健康或不安全行為與隱患存在的部位和危險程度。

11.3.5 職業健康的安全檢查應採取隨機抽樣、現場觀察、實地檢測相結合的方法,記錄檢測結果,及時糾正發現的違章指揮和作業行為。檢查人員應在每次檢查結束後及時編寫安全檢查報告。

12、專案環境管理

12.1 一般規定

12.1.1 組織應遵照《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0 的要求,建立並持續改進環境管理體系。

12.1.2 組織應根據批准的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通過對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估,確定管理目標及主要指標,並在各個階段貫徹實施。

12.1.3 專案的環境管理應遵循下列程式:

12.1.4 專案經理負責現場環境管理工作的總體策劃和部署,建立專案環境管理組織機構,制定相應制度和措施,組織培訓,使各級人員明確環境保護的意義和責任。

12.1.5 專案經理部應按照分區劃塊原則,搞好現場的環境管理,進行定期檢查,加強協調,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保持現場良好的作業環境、衛生條件和工作秩序,做到汙染預防。

12.2 專案文明施工

12.2.1 文明施工應包括下列工作:

12.2.2 專案經理部應通過對現場人員進行培訓教育,提高其文明意識和素質,樹立良好的形象。

12.2.3 專案經理部應按照文明施工標準,定期進行評定、考核和總結。

12.3專案現場管理

12.3.1 專案經理部應在施工前瞭解經過施工現場的地下管線,標出位置,加以保護。施工時發現文物、古蹟、爆炸物、電纜等,應當停止施工,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按照規定處理。

12.3.2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而影響環境時,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車輛通過的地方施工,應當設定溝、井、坎、洞覆蓋物和標誌。

12.3.3 專案經理部應對施工現場的環境因素進行分析,對於可能產生的汙水、廢氣、噪聲、固體廢棄物等汙染源採取措施,進行控制。

12.3.4 建築垃圾和渣土應堆放在指定地點,定期進行清理。裝載建築材料、垃圾或渣土的運輸機械,應採取防止塵土飛揚、灑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定機動車輛沖洗設施,沖洗汙水應進行處理。

12.3.5 除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化瀝青和焚燒油氈、油漆,亦不得焚燒其他可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味的廢棄物。專案經理部應按規定有效地處理有毒有害物質。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現場回填。

12.3.6 施工現場的場容管理應符合施工平面圖設計的合理安排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標準化的要求。

13、專案成本管理

13.1 一般規定

13.1.1 組織應建立、健全專案全面成本管理責任體系,明確業務分工和職責關係,把管理目標分解到各項技術工作和管理工作中。專案全面成本管理責任體系應包括兩個層次:

1 組織管理層。負責專案全面成本管理的決策,確定專案的合同價格和成本計劃,確定專案管理層的成本目標。

2 專案經理部。負責專案成本的管理,實施成本控制,實現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中的成本目標。

13.1.2 專案經理部的成本管理應包括成本計劃、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13.1.3 專案成本管理應遵循下列程式:

13.2 專案成本計劃

13.2.1 專案經理部應依據下列檔案編制專案成本計劃:

13.2.2 編製成本計劃應滿足下列要求:

13.3 專案成本控制

13.3.1 專案經理部應依據下列資料進行成本控制:

13.3.2 成本控制應遵循下列程式:

13.3.3 成本控制宜運用價值工程和贏得值法。

13.4 專案成本核算

13.4.1 專案經理部應根據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建立專案成本核算制,明確專案成本核算的原則、範圍、程式、方法、內容、責任及要求,並設定核算臺賬,記錄原始資料。

13.4.2 專案經理部應按規定的時間間隔進行專案成本核算。

13.4.3 專案成本核算應堅持形象進度、產值統計、成本歸集三同步的原則。

13.4.4 專案經理部應編制定期成本報告。

14、專案資源管理

14.1 一般規定

14.1.1 組織應建立並持續改進專案資源管理體系,完善管理制度、確定管理責任、規範管理程式。

14.1.2 資源管理包括人力資源管理、材料管理、機械裝置管理、技術管理和資金管理。

14.1.3 專案資源管理的全過程應包括專案資源的計劃、配置、控制和處置。

14.2 專案資源管理計劃

14.2.1 資源管理計劃應包括建立資源管理制度,編制資源使用計劃、供應計劃和處置計劃,規定控制程式和責任體系。

14.2.2 資源管理計劃應依據資源供應條件、現場條件和專案管理實施規劃編制。

14.2.3 人力資源管理計劃應包括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配置計劃和人力資源培訓計劃。

14.2.4 材料管理計劃應包括材料需求計劃、材料使用計劃和分階段材料計劃。

14.3 專案資源管理控制

14.3.1 資源管理控制應包括按資源管理計劃進行資源的選擇、資源的組織和進場後的管理等內容。

14.3.2 人力資源管理控制應包括人力資源的選擇、訂立勞務分包合同、教育培訓和考核等。

14.3.3 材料管理控制應包括材料供應單位的選擇、訂立採購供應合同、出廠或進場驗收、儲存管理、使用管理及不合格品處置等。

14.4 專案資源管理考核

14.4.1 資源管理考核應通過對資源投入、使用、調整以及計劃與實際的對比分析,找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對其進行評價的管理活動。通過考核能及時反饋資訊,提高資金使用價值,持續改進。

14.4.2 人力資源管理考核應以有關管理目標或約定為依據,對人力資源管理方法、組織規劃、制度建設、團隊建設、使用效率和成本管理等進行分析和評價。

15、專案資訊管理

15.1 一般規定

15.1.1 組織應建立資訊管理體系,及時、準確地獲得和快捷、安全、可靠地使用所需的資訊。

15.1.2 資訊管理應滿足下列要求:

15.1.3 專案資訊管理的物件應包括各類工程資料和工程實際進展資訊。工程資料的檔案管理應符合有關規定,宜採用計算機輔助管理。

15.2 專案資訊管理計劃與實施

15.2.1 專案資訊管理計劃的制定應以專案管理實施規劃中的有關內容為依據。在專案執行過程中,應定期檢查其實施效果並根據需要進行計劃調整。

15.2.2 資訊管理計劃應包括資訊需求分析,資訊編碼系統,資訊流程,資訊管理制度以及資訊的來源、內容、標準、時間要求、傳遞途徑、反饋的範圍、人員以及職責和工作程式等內容。

15.2.3 資訊需求分析應明確實施專案所必需的資訊,包括資訊的型別、格式、傳遞要求及複雜性等,並應進行資訊價值分析。

15.2.4 專案資訊編碼系統應有助於提高資訊的結構化程度,方便使用,並且應與企業資訊編碼保持一致。

16、專案風險管理

16.1 一般規定

16.1.1 組織應建立風險管理體系,明確各層次管理人員的風險管理責任,減少專案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對專案的影響。

16.1.2 專案風險管理過程應包括專案實施全過程的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響應和風險控制。

16.2 專案風險識別

16.2.1 組織應識別專案實施過程中的各種風險。

16.2.2 組織識別專案風險應遵循下列程式:

17、專案溝通管理

17.1 一般規定

17.1.1 組織應建立專案溝通管理體系,健全管理制度,採用適當的方法和手段與相關各方進行有效溝通與協調。

17.1.2 專案溝通與協調的物件應是專案所涉及的內部和外部有關組織及個人,包括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諮詢服務等單位以及其他相關組織。

17.2 專案溝通程式和內容

17.2.1 組織應根據專案的實際需要,預見可能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制定溝通與協調計劃,明確原則、內容、物件、方式、途徑、手段和所要達到的目標。

17.2.2 組織應針對不同階段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調整溝通計劃。

17.2.3 組織應運用計算機資訊處理技術,進行專案資訊收集、彙總、處理、傳輸與應用,進行資訊溝通與協調,形成檔案資料。

18、專案收尾管理

18.1 一般規定

18.1.1 專案收尾階段應是專案管理全過程的最後階段,包括竣工收尾、驗收、結算、決算、回訪保修、管理考核評價等方面的管理。

18.1.2 專案收尾階段應制定工作計劃,提出各項管理要求。

18.2 專案竣工收尾

18.2.1 專案經理部應全面負責專案竣工收尾工作,組織編制專案竣工計劃,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按期完成。

18.2.2 竣工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

18.2.3 專案經理應及時組織專案竣工收尾工作,並與專案相關方聯絡,按有關規定協助驗收。

18.3 專案竣工驗收

18.3.1 專案完工後,承包人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合格後向發包人提交工程竣工報告。

18.3.2 規模較小且比較簡單的專案,可進行一次性專案竣工驗收。規模較大且比較複雜的專案,可以分階段驗收。

18.3.3 專案竣工驗收應依據有關法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和竣工驗收要求。

18.3.4 檔案的歸檔整理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法規的規定,移交工程檔案應符合有關規定。

18.4 專案竣工結算

18.4.1 專案竣工結算應由承包人編制,發包人審查,雙方最終確定。

18.4.2 編制專案竣工結算可依據下列資料:

(1)合同檔案。

(2)竣工圖紙和工程變更檔案。

(3)有關技術核准資料和材料代用核准資料。

(4)工程計價檔案、工程量清單、取費標準及有關調價規定。

(5)雙方確認的有關簽證和工程索賠資料。

18.4.3 專案竣工驗收後,承包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向發包人遞交專案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經雙方確認並按規定進行竣工結算。

18.4.4 承包人應按照專案竣工驗收程式辦理專案竣工結算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進行專案移交。

建設工程施工專案管理規範 的內容,關係到各個方面,無論是專業的術語,還是專案的責任、權利的落實,還是專案的合同管理、質量管理、環境管理、成本管理、資源管理、風險管理等等,都有相應規定去規範,從而使施工質量得到保障,而不是能夠隨意去實施。希望小編以上的整理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