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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消防施工合同不備案可以嗎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1.42W)

一、施工單位合同備案需要什麼手續

一般消防施工合同不備案可以嗎

目前的施工合同不需要備案,所以也不需要相關手續了。只要簽訂了施工合同,那麼該合同就是屬於有效的。現在已經取消了建築施工合同的備案。之前的規定是施工企業應該在中標後一個月內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並在專案開工前進行合同備案。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施工招標投標的基本情況,包括施工招標範圍、施工招標方式、資格審查、開評標過程和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關的檔案資料,包括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投標報名表、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設有標底的,應當附標底)、中標人的投標檔案。

委託工程招標代理的,還應當附工程施工招標代理委託合同。 前款第二項中已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了備案的檔案資料,不再重複提交。

二、關於施工合同違約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公民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副本、工商註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建設工程法律關係成立後有變更的,應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第二,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或備忘錄、現場工程簽證單等;

第三,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工程預、決算報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憑證和收款憑證;

3、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第四,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1、支援訴訟請求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如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計算清單;

2、當事人認為應當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證據。

施工合同違約需要進行立案需要當事人的相關證件或者組織的相關營業執照,並且需要向法院提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以及影印件,同時還需要提交在工程建設當中支付工程款的一系列憑證。當事人起訴時,還需要書寫起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