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工程質量糾紛>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2.89W)

雖然工程在建設完成之後會由建設單位對工程進行質量評定,驗收合格才會投入使用,但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工程投放使用之後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的事件仍在發生。在工程質量事故發生之後,相關工作人員應及時處理。那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時間是怎麼規定的?我們來了解一下吧。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一、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時間是多久?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報告   

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時,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二、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式

(1)工程質量事故,是指工程專案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了達不到設計標準、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達不到設計標準、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裝置的現象。

(2)出現了工程質量事故後,施工單位必須根據事故情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保證安全。

(3)總監理工程師以《工程質量事故通知單》的形式通知施工單位,立即要求其停止發生質量事故工序及與之相關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達不到設計標準、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裝置。

(4)施工單位接到《工程質量事故通知單》後,儘快進行質量事故調查,寫出調查報告,報監理單位與工程部。監理單位和甲方代表應參與質量事故調查。

(5)總監理工程師根據質量事故調查報告及時組織事故原因分析會,除工程部、設計、施工單位外,還應請設計部、財務部、監審部相關人員參加。分析會要查明造成質量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責任方必須承擔因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在質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礎上,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提出事故處理方案報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後報工程部。工程部簽署意見並經設計部、財務部、監審部會籤後,報設計單位。

(7)總監理工程師指令施工單位按經批准的處理方案對質量事故進行處理。

(8)質量事故處理完畢後,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對處理的結果進行嚴格的檢查、鑑定和驗收,並寫出《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9)財務部應及時將工程造價的調整情況報告指揮部領導。

一般來說,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是由於施工單位在建設過程中沒有按相應的標準建設或使用了劣質材料,在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之後,在場人員應第一時間向工程建設單位的負責人報告,而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應在一小時內上報相關部門,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時間應越早越好,越早處理,造成的損失也會控制在越小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