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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律師崗位職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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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律師崗位職責是什麼?

一、建設工程律師崗位職責是什麼?

1. 主要法律服務領域涉及建築工程、房地產、土地開發、PPP專案、政府棚改專案、公司投融資、地產併購、資本市場基金管理等;

2. 在合夥人指導下,獨立與客戶就專案進展進行溝通、處理專案過程中的業務問題,並提出相應解決方案。

3.催收欠款與稅收籌劃方案:在催收欠款與提出稅收籌劃方案方面。

(1)通過各種爭端解決方式,妥善處理工程款拖欠糾紛;

(2)提供涉稅法律諮詢,分析涉稅法律風險;

(3)進行涉稅合法審查、涉稅利益談判、稅收合法籌劃。

4.涉外工程專項法律服務

在涉外工程專項法律服務方面:

(1)對於涉外施工施工企業,提供全程法律諮詢和服務;

(2)在BOT專案中,評估專案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在準確識別專案可能面臨的風險後,對這些風險提出相應的法律意見,進行風險管理;

(3)借鑑FIDIC合同條件,努力彌補施工合同中的缺陷和漏洞,完善建築施工合同

二、建設工程案件,建設工程律師的痛點到底是啥?

(一)案件法律關係相對複雜。 由於我國建築工程領域墊資施工、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的現象非常普遍,導致此類糾紛案件法律關係通常非常複雜。比如,因為承包工程需要具備相應的資質,沒有資質的個人或施工隊伍,就會借用具備資質的建築公司的名義簽署合同,實際施工人再與建築公司簽署內部承包協議或轉讓協議等。工程完工後,有的被掛靠的公司會起訴發包人拖欠工程款,也有的實際施工人起訴被掛靠的公司和發包人及建設方拖欠工程款等等。

(二)案件型別複雜建築工程合同糾紛案件,涉及以下多種案件:承包人起訴發包人拖欠工程款的糾紛案件、勞務分包人起訴總承包人和建設方拖欠工程勞務費的糾紛案件、建設方或發包人起訴承包人工程質量不合格進行賠償的糾紛案件;施工班組起訴發包人拖欠工程勞務費的案件;實際施工人起訴發包人拖欠工程欠款的案件等等。其中有的工程已竣工,也有的工程中途停工;還有的工程前半部分由一家建築公司施工,工程後半部分由另一建築公司完成。如何界定兩家各自的工程量,此類問題,林林總總,不一而足。